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5月25日10:00至12:00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 | 租赁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备注 |
位于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租赁权(不含地上附着物) | 5年 | 4846.36 | 200000.00 | 100000.00 | 不含地上附着物 |
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公告费用360.00元。 | |||||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paimai.caa123.org.cn查阅相关资料,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并在网络上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如有委托需上传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竞拍。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展示时间:2026年5月20-21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0775-4237028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6年5月25日10:00至12:00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6年5月25日10:00至12:00止。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加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成交价的5%,软件服务费(具体以平台根据当前执行费率标准自动生成的应付金额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在网上支付。
2.本次土地租赁年限为伍年,有偿使用,期满不续租。
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届满,买受人需无条件交还承租地块。如遇城市规划变更和城市建设及有关行政部门另行要求的,委托人可提前收回出租地块。
3.此地块为裸地出租(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如买受人需地上附着物,需与地上资产持有人协商处置。
4.存在空地不能建设的风险等瑕疵,买受人须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前咨询核实现状及使用限制,能否搭建临时建筑,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建房、审批办理责任,后续经营及用地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腾退后的裸地交付,不以竞价时的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租赁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7.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8.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1.租赁条件:(如不符合以下3项中任何一项而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中华人民公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公司法人。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未查询到与竞拍人相关联的裁判文书,无被执行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在以往的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经营范围与要求:
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无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1)买受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尤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规定,不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储存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爆、易燃、违禁的危险物品。
(2)买受人如需对土地进行装修改造的,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图纸报给委托人,经委托人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报批报建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改造施工时需遵守当地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负责。
(3)租赁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买受人对承租场地的周边坏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委托人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保持场地平整、清洁卫生,不得出现堆积及扬尘,影响市容市貌,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形。
(5)在承租期间,买受人是该土地的实际管理人,应当做好租赁物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疫、防爆、防汛、防尘、防雷、防污染、防辐射等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如租赁税),委托人不承担承租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10)买受人不得将租赁的地块进行转让、抵押以及再次整体转租。
(11)在租赁期内,因政府城市规划变更和城市建设需要统一规划、改造或征收该土地的,自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委托人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日内与拍卖公司签成交确认书,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采取先收租后使用原则,需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按年度为一个周期支付,每个周期届满之日提前5日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10日内缴清租赁押金(4万元)。
七、拍卖方式
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中拍平台,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网络平台技术服务费→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租金和押金→退保证金/转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6年5月20-21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统一查看标的时间。
2.中拍平台展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拍卖佣金至我公司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的账户为: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四、成交确认: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拍卖佣金。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37028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 租赁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备注 |
位于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租赁权(不含地上附着物) | 5年 | 4846.36 | 200000.00 | 100000.00 | 不含地上附着物 |
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公告费用360.00元。 | |||||